自從上次那件案子之後,工作越做越有種荒謬的感覺……
起因的案子內容原本還算平常,案子目的是要將懸帳戶挑選出來,寄發通知函請這些懸帳戶來領回存款和利息。
比較需要注意的,就是郵寄的地址。
業務單位要求資訊處利用戶役政的戶籍資料來當作通知函的寄件地址。
問題來啦,戶役政的資料是使用磁帶儲存的,因為資料太龐大了,光是把地址從磁帶裡面撈下來,就花掉同事整整1個禮拜的時間。
我寫程式的時間估個8小時好了,結案的文件上工作時間就寫著52小時。
過了兩天,業務單位打電話來啦~
「啊那個懸帳戶資料的案子啊,因為懸帳戶現在住的地址不見得是戶籍地址,所以那份資料我們不要了。」